2019-02-27 13:24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冯楠
买全装修房担心装修偷工减料?为打消购房者顾虑,给双方一颗“定心丸”,去年4月,我区一楼盘开发商通过申请,由上虞公证处为其所出售的全装修房屋的装饰装修材料办理了首例保全证据公证。日前,记者从上虞公证处了解到,在其之后,我区又有3家开发商申请完成了同类公证业务办理。同时,由区住建局组织起草的相关实施细则目前也已完成意见征求,公布时间指日可待。
据了解,为全装修房屋的装饰装修材料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正不仅日益被开发商认可,还意外成了楼盘销售的一大“卖点”。“开发商敢公证,说明做事还挺坦荡。”在我区一处楼盘销售处,当看房者陈先生见到一份公开的装修材料公证书,表示很信服也很安心,“以后万一出了什么事,就可以找公证处要证据。”
记者看到,现场除了公证书,还有装修材料书面清单和一整套贴有公证处封签纸的装修材料实物。据销售人员介绍,保持这三份材料的一致完整,公开陈列,已越来越成为各新楼盘的开盘标配。另外,楼盘的对外宣传资料也要经得起一一比对。
那么,公证办理具体如何实施,才可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可靠性?据参与办理的上虞公证处副主任葛宇峰介绍,公证人员会根据实地踏看结果,按不同套型和装修风格,对装修中所用到的装饰装修材料、家具家电,大到地板、瓷砖,小到水龙头、门把手,都会进行名称粘贴和封签,且一式两份,分别由开发商和公证处各自保管。至于出具的公证书,除开发商和公证处之外,住建和物价部门也要各存一份。整个实施过程,都会有公证人员进行摄像记录存档。如此一来,全装修房屋所用到的装修材料的品牌、材质、生产批次等所有实施情况,都被固定了下来。
那如果购房者事后有疑问,具体又该怎么办?上虞公证处主任范文丰表示,日后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包括交了定金,尚未完成购房手续的)可以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核对;如果是单纯的购房意向者,可由开发商组织,组团核实查证,以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全装修时代已经到来。”范文丰说,进入全装修房时代,无论是购房者还是开发商,都有顾虑,如何打消顾虑,不仅是公证处需要创新思维,拓展业务,更多涉及的相关部门也要拿出给力的政策措施,采取综合施策。
的确,早在2017年,住建部就印发了《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其中提到,到2020年城镇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30%。同年,浙江省住建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解读《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住宅全装修实施范围为各市、县(市、区)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推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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